纪委、监察室职责范围

 

纪委、监察室是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纪检和监察工作方面的参谋管理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市纪委、市教育局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具体贯彻和组织实施校党委在纪检和监察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为党的基本路线在我校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1、协助校党委处理纪检和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研究我校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校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2、根据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决议和指示,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纪律规定,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会同组织部、宣传部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4、受理有关党员、干部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5、调查核实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问题,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6、对学校重大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重大物资的采购、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等实施监督。

    7、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协助校党委组织部把好用人关。

    8、完成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