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关于
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的纪律规定
杭电大党[2004]22号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已正式启动,为搞好这次干部换届工作,确保干部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工作纪律:
一、增强组织观念。这次干部换届工作,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名、权、位和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决定,认真贯彻执行校党委的决定和意图,不说不利于干部换届工作的话,不做不利于干部换届工作的事。
二、严格依法办事。干部换届工作政策性很强,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处、科级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的原则、程序和办法进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
三、严肃组织纪律。在干部换届工作中,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不准违反工作程序;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不准泄露有关干部的考察情况和人事安排;不准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不准拉帮结派、徇私舞弊;不准搞非法组织活动;不准借干部换届之际请吃送礼;不准超预算规定乱发钱物。
学校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坚决防止干部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制止。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00)9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四、加强团结协作。干部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校各职能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团结协作。各级干部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