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级干部的管理与建设,培养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学校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以适应学校深化改革和加速发展的需要,保障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严格控制科级机构编制和科级干部职数
科级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的设置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从有利于部门工作的开展出发,原则上继续按学校机构改革以来审定的限额执行。各部门不得擅自增设科级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不得重复设岗,因人设岗。部门因事业发展需要新设科级机构或增设科级干部职数,必须事先征求组织部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坚持干部德才兼备的标准,认真选配科级干部
1、选配科级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干部“四化”方针,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表现,严格按照《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科级干部任职条件配备。
2、科级干部的选拔,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可采取任命制、竞聘制等形式。
①
任命制: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用人部门考核,提出推荐人选,经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组织部通气并请示分管校领导意见后,将考察材料报送组织部,经组织部考察,提交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后,由组织部办理任免手续。
②
竞聘制:由组织部牵头,按照《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干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对应聘者的考察由组织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经评议考察,提交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后,由组织部办理任职手续。
3、对拟提任的科级干部,用人部门应向组织部报送任命请示报告和考核材料。任命请示报告应包括任命理由,职数配备情况,民主推荐情况,及部门领导会议集体讨论意见。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干部基本情况;(2)一贯政治表现;(3)工作能力、作风、实绩;(4)思想作风和廉政情况;(5)主要缺点,要写具体。
三、切实加强科级干部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1、学校对科级干部以宏观管理为主,用人部门以微观管理为主。学校各级领导尤其是处级干部要加强对本部门科级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严格要求,在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实行传、帮、带,指导科级干部结合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2、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组织科级干部参加各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以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学校发展。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组织科级干部学习、开会、外出参观,不断提高科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并积极支持科级干部参加业务进修或攻读硕、博士学位。科级干部要加强自身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学习新的科学管理知识,在学校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3、要加强科级干部的考核工作,做到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新提任的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进行一次考核,任期届满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材料归入干部档案。考核工作要突出重点,除对每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外,着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及其工作实绩,将考核的结果作为任用、晋升的主要依据。按照干部“能上能下”的原则,对任职期间不能履行职责,不胜任本职工作,群众意见大的干部经批评教育或告诫不改者,要及时调整直至免职。
4、组织部和部门领导要定期和不定期同科级干部谈话,凡涉及干部任免、交流、奖惩或群众反映干部某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与干部谈话,主动关心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注意全面了解干部的培养和成长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培养选拔科级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要把科级干部选拔好、使用好、管理好,作为考核处级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部应加强指导,定期督促、检查。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此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