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党员民主评议标准

一级标准

           

政治标准

1、理想信念。不断地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和信念,能够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统一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践,努力为学校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3、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关于改革发展的有关举措,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思想标准

4、思想观念。不断解放思想,破除陈旧观念,思维方式与时俱进。热爱教育岗位,严守职业道德。

5、利益标准。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6、对待批评。认真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自觉接受组织教育,正确对待党组织给本人指出的缺点,勇于纠正学习和工作中的缺点不足。

组织标准

7、组织观念。服从党的组织,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8、大局观念。思考问题的角度能够从全局出发。

9、党员意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等党的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接收党内外监督,并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业务标准

10、知识素养。刻苦钻研,精通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拓展、更新知识面。

11、专业能力。具有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作出实绩的过硬本领,积极为学校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成为学校工作中的骨干。

12、理论研究。善于对专业或本职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公开发表专业学术方面或管理方面的文章或论著,并有效地体现在工作实践中。

工作标准

13、工作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踏踏实实,精益求精,求真务实,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努力创造优良业绩。

14、创新精神。立足本职,积极投身教学、管理改革实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模范。

15、协作精神。本着团结、信任、合作的态度,支持、配合其他同志开展工作。

16、表率作用。在重大或艰巨的工作任务面前,身先士卒,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团结带领群众为完成任务作出贡献。

作风标准

17、个人涵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取得成绩时不沾沾自喜,在遇到一定困难和挫折时不消极悲观。

18、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真心诚意地为群众服务,身体力行,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19、精神风貌。积极进取,为人师表,诲人不倦,关心和爱护学生的成长,以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修养教育和影响青年学生及周围群众。

纪律标准

20、遵纪守法。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保守党的秘密,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和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革命气节。

21、组织纪律。服从领导,认真执行学校和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

22、依法办事。在本职岗位上,坚持依纪依法办事的原则,公正行事,打破情面,排除干扰,不徇私情,维护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的尊严。

23、维护稳定。在发生各种影响稳定的意外事件时,保持冷静,自觉维护稳定,同违纪违法行为和错误言行作斗争。

生活标准

24、艰苦朴素。不盲目追求过高的生活标准。

25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减少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