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员民主评议标准

一级标准

           

政治标准

1、理想信念。不断地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和信念,能够把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忠诚统一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践,努力为学校的三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2、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质量较高。

3、政治立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以及校党委关于改革发展的有关举措,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思想标准

4、思想观念。不断解放思想,破除陈旧观念,思维方式与时俱进。

5、利益标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学校整体利益。

6、对待批评。认真对待党组织的考察,自觉接受组织教育,正确对待党组织给本人指出的缺点,勇于纠正学习和工作中的不足。

组织标准

7、组织观念。服从党组织安排,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8、大局观念。能够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

9、党员意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等党的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并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10、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决策程序,形成民主的决策机制。

业务标准

11、知识素养。刻苦钻研,精通和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拓展、更新知识面。

12、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决策的能力、执行政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13、理论研究。善于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或本职工作进行理性思考,公开发表专业学术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文章或论著,并有效地体现在工作实践中。

工作标准

14、工作态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踏踏实实,精益求精,求真务实,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努力创造优良业绩。

    15、创新精神。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努力提高工作绩效。

    16、协作精神。本着团结、信任、合作的态度,主动与其他部门协调工作,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17、表率作用。在重大或艰巨的工作任务面前,身先士卒,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团结带领群众为完成任务作出贡献。

18、制度建设。健立和完善部门规章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19、内部管理。做好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氛围,部门运行和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作风标准

    20、个人涵养。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取得成绩时不沾沾自喜,在遇到一定困难和挫折时不消极悲观。

21、群众观念。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诚意地为群众服务;关心和维护师生利益。

    22、民主意识。发扬民主,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23、责任意识。面对矛盾和问题,不退缩、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敢抓敢管,敢于坚持原则,不做老好人。

纪律标准

24、遵纪守法。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保守党的秘密,做到令行禁止。

25、组织纪律。服从校党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校党委会和校行政会议的决议或决定。

26、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规定,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和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革命气节。

27、依法办事。在学校管理中,坚持依纪依法办事的原则,公正行事,打破情面,排除干扰,不徇私情,维护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的尊严。

28、维护稳定。在发生各种影响稳定的意外事件时,保持冷静,自觉维护稳定,同违纪违法行为和错误言行作斗争。

生活标准

29、艰苦朴素。不盲目追求过高的生活标准。

    30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学,减少浪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