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党总支:
为认真落实《关于在“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市纪[2007]35号)精神,结合我校“作风建设年”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请各党总支于10月10日将中层干部关于自身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的自我剖析材料、民主生活会台帐(会议记录、中层党员干部自我评议材料)及活动总结上交校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请未交第一阶段活动总结的党总支尽快将总结补交。
“作风建设年”活动即将进入第三阶段——建章立制、总结提高阶段,请各党总支在总结前两阶段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过渡转段工作,切实进行第三阶段活动的开展。
特此通知。
校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