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制作室使用规定
音乐制作室是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的场所。为保证安全、卫生,使设备良好运行,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
进入音乐制作室后,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抽烟和食用流质食品,严禁在桌面写字、乱画。
二、
使用音乐制作设备,必须听从教师指挥,未经允许,不得擅动。
三、
使用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
四、
要小心使用设备,如因使用不当而损坏设备,应酌情赔偿。
五、
使用完毕后,应整理好有关设备,切断电源,经任课教师检查后,方可离开教室。
六、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离开时整理好桌椅,带走纸屑杂物等。
以上规定,望全体师生自觉遵守。
杭州电大艺术学院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