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室使用规定
画室是美术教学的专用场所,为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 画室内的石膏像等写生道具,不得任意涂划,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二、 进入画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吃零食、抽烟。纸张等废物,必须放入垃圾桶内,保持室内整洁。
三、 写生时不得随意挪动教师摆放好的写生道具,以免影响教学效果。
四、 教师在上课结束时,应整理好写生物品,关闭电器、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五、 学生课余时间进画室学习,必须服从画室管理员的管理。
以上规定,望全体师生自觉遵守。
杭州电大艺术学院
200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