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大艺术学院
临时工工作职责
一、工作宗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三、负责本院音乐艺术类教室、用房的钥匙保管工作,按时发放及时检查收回。
四、负责琴房钥匙的发放和收回工作。琴房钥匙必须凭《琴点卡》发放,并作好记录。
五、负责本院音乐器材、舞蹈服装的保管工作。音乐器材原则上不外借;舞蹈服装的
出借必须凭院综合办公室的批条。服装收回时,必须认真仔细检查。
六、负责琴房的卫生工作,做到每天打扫一次。负责本院音乐艺术类教室用房的卫生
检查工作,每周自行搞一次保洁工作。
七、完成学院综合办公室交给的其他工作。
八、上班时间:冬令(7:00~~21:00);夏令(6: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