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音乐教研室是在艺术学院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音乐类相关专业的教学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教研工作职责:

     1、制定教研室年度(学期)工作和教研活动计划,提出教研室发展规划。

     2、组织行之有效的教研活动,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根据教学计划,引进或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

     4、提出新专业开拓、专业设置调整、培养计划调整的意见,制订相关的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细则。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学术活动,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组织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公开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二)教学工作职责:

     1、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落实并完成教学任务。

     2、按时提出教师课程安排意见,落实外聘教师评聘工作。

     3、组织各课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具体落实,制定并落实实践基地建设规划。

     4、制定与课程相关的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计划。

     5、做好教学常规检查,督促教师精心组织教学。

6、组织听课活动,并听取学生对教研室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反馈与改进。

7、定期组织专业教学成果汇报。

     8、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9、提出教材征订意见,及时上报。

    (三)教师队伍建设职责:

     1、提出专业教师配备设想,制定教师的工作职责,明确教师每学期的工作任务。

     2、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

     3、重视教师的培养,合理安排教师进修,做好新教师帮带工作。

     4、鼓励、组织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申报科研项目。

     5、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纪律和规定,做好有关考勤,并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指导和检查工作,如实上报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职责:

     1、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新生始业教育。

     2、提出招生专业设想,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3、做好音乐类设施管理与使用制度的落实。

     4、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好值日人员。

     5、积极拓展相关办学路子。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计教研室是在艺术学院直接领导下,负责艺术设计类相关专业的教学管理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教研工作职责:

     1、制定教研室年度(学期)工作和教研活动计划,提出教研室发展规划。

     2、组织行之有效的教研活动,开展课程教学研究,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根据教学计划,引进或开发多媒体教学课件。

     4、提出新专业开拓、专业设置调整、培养计划调整的意见,制订相关的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细则。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学术活动,加强专业和学科建设;组织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公开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

    (二)教学工作职责:

     1、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落实并完成教学任务。

     2、按时提出教师课程安排意见,落实外聘教师评聘工作。

     3、组织各课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的具体落实,制定并落实实践基地建设规划。

     4、制定与课程相关的辅助教学设施的建设计划。

     5、做好教学常规检查,督促教师精心组织教学。

6、组织听课活动,并听取学生对教研室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反馈与改进。

7、定期组织专业教学成果展览。

     8、做好教学资料归档工作。

     9、提出教材征订意见,及时上报。

    (三)教师队伍建设职责:

     1、提出专业教师配备设想,制定教师的工作职责,明确教师每学期的工作任务。

     2、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

     3、重视教师的培养,合理安排教师进修,做好新教师帮带工作。

     4、鼓励、组织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申报科研项目。

     5、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学校的纪律和规定,做好有关考勤,并负责外聘教师的教学指导和检查工作,如实上报教学工作量。

    (四)其他工作职责:

     1、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新生始业教育。

     2、提出招生专业设想,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3、做好相关专业教学设施管理与使用制度的落实,并做到专业网站资料的开发和维护。

     4、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安排好值日人员。

     5、积极拓展相关办学路子。

     6、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