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大学生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校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秩序,鼓励学生经常锻炼身体,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及《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办法

学生要按时参加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早操实行做广播操。广播操做完后,学生自行进行早锻炼。学生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均实行考勤,具体办法如下:

1、点名制度。

由院、系、部组织各班学生出操,点名工作由各院、系、部学生会体育部部长总负责,各院、系、部学生干部和各班体育委员负责点名,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体育教研室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督促、抽查。

2、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校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对事假应从严掌握。

学生请假一天,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星期以内,由院、系、部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星期以上,由系签署意见,校领导批准。不能按时参加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的学生名单,各院、系、部每周要派专人送校团委、学生会检查组。

对旷课的学生,根据旷课次数、情节轻重及其检查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出勤每两周统计一次,由各院、系、部体育部负责。统计结果一式三份,一份交于校学生会体育部,一份交于本院、系、部团支书记,一份留底。

二、计分办法:

学生个人评分作为体育课成绩考核内容的标准,见附二。

三、其它

 1、除雨天等特殊情况外,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一至周五,每月由校学生会公布班级考评结果。

2、  对早操、早锻炼、活动评分未达到60分的班级,取消该学年校级先进班级和先进团支部评比资格,该班班主任也不得参加该学年校级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一。

3、  对早操、早锻炼、活动出勤未达到应出勤次数的95%(含95%)的同学,不得作为该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奖学金等的评优对象。

4、  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场地、器材由体育教研室安排、组织。

5、  各院、系、部有关部门对早操、早锻炼、课外体育活动要进行认真检查、督促,加强领导,促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

 

 

 

附一

杭州电大关于早操、早锻炼评分标准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的科学化、班级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结合本校早操、早锻炼的实际,特制订《杭州电大早操、早锻练班级评分标准》。

校团委、学生会成立早操、早锻炼考评检查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每月按名次反馈并张榜公布,作为校园文明建设评比的内容之一。

各院系必须认真组织学生做好早操、早锻炼工作,强化考勤,及时自查,并做好考勤材料的收集,妥善保存,备查。

 

     

分 值

     

 

1、院系有值日领导或老师在场督查。

10

不在场扣10分。

 

2、有检查队伍与考勤制度;如实上报检查情况。

20

不落实每项扣10分,上级情况有开虚作假现象扣20分。

 

3、按时参加早操、早锻炼。

 

20

早操迟到、早退或其它形式早锻炼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4、因病因事及时请假,无旷操、旷炼。

40

100名学生中每旷操、旷炼1人扣2分,扣完为止。

5、早操、早锻炼态度端正,早操力求动作标准,精神饱满,队列整齐,整体效果好。

 

10

早操、早锻炼态度不好(如骑车晨跑,穿拖鞋晨炼等)者、早操动作失范者每人扣1分,整体效果不好酌情扣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