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大湘湖校区管理处
保卫科工作职责
校区保卫科在校保卫处和校区管理处的领导下,开展校区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负责校区消防管理、门卫、校园治安、学生寝室安全、户口管理等工作,为维护校区正常的教育、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服务。其职责是:
一、加强同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的沟通和联系,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和破坏活动;配合各部门搞好内部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配合校区有关科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教育工作。
三、做好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常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排除隐患。
四、负责调查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维护校区安全。
五、负责学生寝室安全,与后勤分公司协作,坚持每周两次不定时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协助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对学生有碍安全、违反校纪校规的说服教育工作。
七、做好传达室门卫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规定时间段的进出校门登记工作,并向有关科室反馈信息;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的登记工作;做好教职工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区物品的出门检查工作;做好校区出租房的安全管理;做好校区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工作。
八、做好校区临时工和校区教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区内的学生征兵工作。
十、建立并做好本科室综合治理工作台帐。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