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湘湖校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 作 要 点
根据学校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以综合治理目标和创建平安校园为宗旨,总结往年综治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校区实际,制订2008年综治工作要点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1.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切实维护校区的安全稳定。
2.贯彻落实学校[2005]9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3.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使“安全无小事”成为全体师生的共识,通过多种渠道、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法制和自我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
4.对值周领导、值周教师提出综治要求,每周的“旗下讲话”必须有法制、禁毒、防火、防盗、防事故、饮食卫生、交通安全、自我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内容。
5.每周班主任讲话必须经常向学生强调安全问题,不断对学生进行综治方面的教育。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2.各部门及重点要害部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对临时工的规范管理,掌握相关信息,加强法纪、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4.每周与后勤分公司联合抽查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5.每月与总务科、后勤分公司对校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作好“安保工作综合台帐”,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6.落实一月一次的门卫人员例会制度。除了强调劳动纪律、工作职责外,着重探讨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增强门卫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并落实相应的奖惩措施。
7.落实一月一次的劳保委员联络制度。通过劳保委员例会,及时了解学生的动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并向这些学生干部提出具体要求,配合校区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落实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学生外出活动各项安全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始业、毕业的安全教育。
9.做好师生户籍管理工作,整顿师生停车秩序。
10.做好每月一次的对门卫人员的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校区退休教师中一名法轮功人员的帮教工作。
12.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的打架、偷窃等偶发事件。
湘湖校区管理处保卫科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