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广播电视大学2007年大学生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

    由市教育局主办的第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将于2007年下半年举行。为进一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检阅学生的科研实力,将于4月上旬开始杭州广播电视大学2007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

一、申报对象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生

二、活动要求

1、申报项目为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鼓励创新。

2、申报立项的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已参加前三年杭州市教育局组织的大学生创新成果评比的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各团总支要征得学院党政领导的积极支持。各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要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中起到骨干作用,积极指导,每人必须指导1-2个项目。

3、每个项目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教研室指派教师)推荐,有本专业的教师全权负责指导,并经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审核确认。

三、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07年4月15日-4月30日)

校团委学生会、各学院团总支要通过海报、宣传栏、校网(包括思政网、团委网页)等各种途径介绍立项申报情况,做好宣传工作。

各学院团总支要根据《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立项目标责任表》,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科技学术成果,并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鼓励学术性社团以社团名义集体申报。

学生可从学院领取或直接从校团委网上下载《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填写完整,由学院团总支统一交至校团委。

2、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07年4月30日-5月20日)

校团委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认为符合条件的,准予立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

学校各类竞赛中获奖的项目(作品)优先给予立项。

对立项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的二分之一。理工科类项目最高经费申请额度为300元,文科类项目最高经费申请额度为150元。

被立为重点资助项目的,根据项目的难易度和项目的预期价值,可适当增加经费。

3、项目研究阶段(2007年5月20日-7月15日)

学生根据立项情况进行课题研究。

鼓励项目研究中的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在国家正式刊物发表或其他校级以上比赛,鼓励科技发明制作参加有关部门鉴定证明或比赛。

4、中期检查阶段(2006年7月15日-7月31日)

校团委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完成质量和可靠性等。

5、结题、评审阶段(2007年9月)

作品应提供下列材料:参加的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的电子稿,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及电子图片资料;参赛的科技发明制作的实物及电子图片、作品情况介绍电子稿;鉴定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电子图片资料。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向校团委提供成果和资金使用清单,获得项目经费的二分之一。

立项项目所取得的成果所有权属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四、活动奖惩

1、推荐参加由市教育局主办的第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根据获得的市级荣誉等级对项目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

1)获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的项目,校内奖励300元;

2)获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二等奖的项目,校内奖励200元;

3)获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三等奖的项目,校内奖励100元。

获奖成果将在校网进行展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停止拨款、赔偿损失等处分,或建议学院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规定完成科研项目,或擅自中止科研项目的;

2)资助经费挪作他用的;

3)资助经费使用帐目不清,不能合理说明去向的;

4)所作成果有明显剽窃他人成果或明显抄袭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他应受处罚的行为。

请各学院、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师生踊跃报名参加,在市教育局主办的第五届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活动中获得更好的成绩。

 

附件:1、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目标责任表

      2、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立项申报表

 

共青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目标责任表

 

学院

项目数额

人文语言学院

不少于9

经济管理学院

不少于10

城市建设学院

不少于9

信息工程学院

不少于13

艺术学院

不少于9

远继教学院

不少于5

总计

不少于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