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讲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
◎讨论主题
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
◎主题线索
针对杭州市目前的交通状况,由交警大队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从案例分析入手,就如何提高市民的交通意识展
开讨论,使“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深入人心。
◎采用形式

采取交警大队负责人、专家、主持人对话和市民代表交流互动的形式进行,其间穿插若干交通违法行为的片断和交通事故的新闻资料等。

主持人:

今年杭州市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在正式评选之前,杭州市的有关部门将进行了一系列自查活动。从自查结果看,大部分指标已经达标,但在个别项目上,不容乐观,特别是市民的交通行为,有多项指标不合格。比如,在随机抽查的体育场与天水桥路口,五分钟内,有2辆机动车违章变道;25辆自行车在等候红灯时越线;12个行人未遵守行人横道灯。可见,我们的市民在交通安全意识上有待提高。那么如何改善目前的情况,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把“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的宣传语落到实处呢?今天我们请到了杭州市交警支队法制处的处长胡键,杭州市委党校的法学教研究部的主任马晓秋老师两位共同来为我们讲一下“珍爱生命 安全出行”这个话题,在展开我们今天的话题之前,我们共同来看一段大屏幕

{一组新闻}

不知道大家在看了那些画面后会做何感想?据有关数据显示,虽然2004年是杭州市车祸死亡人数上升连续5年后第一次下降,但还是夺走了1168人的生命。平均的计算每天有三人左右死于车轮之下,下面我们请杭州市交警支队法制处的处长胡键来给我们介绍一下去年杭州市交通事故的总体情况。

胡键:

2004年,杭州发生上报的道路交通事故共10748起,造成1186人死亡,867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414万余元。从事故的情况分析来看,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第一个,是机动车的超速行驶;第二个是遇到情况以后采取的措施不当;第三个是不按规定让行。这是我们通过事故分析以后,得出造成交通事故的三大主要原因。

主持人:

刚刚胡处长也提到,超速、操作不当、不按规定让行是造成交通死亡事故的三大主要原因。这些说到底是由
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引起的。去年5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标志着我国道路
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从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上升到《道路交通安全法》,马老
师,您觉得这对一个普通市民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马晓秋:

从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上升到《道路交通安全法》,证明国家在立法上,对我们公民生命的关怀提高到一个非常高的程度,我们现在提出了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本身是需要原构件的,同时更是来保护我们人的什么安全的。大家都知道2003年的时候,我们全国上下齐动员防治非典,但是您知道全国的非典一共死了多少人吗?大概是不到4000人,可是我们共和国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是104000人,是什么原因呢?是交通造事,非典还不如我们的一个零头,所以也就是说交通造事是我们文明社会的第一杀手。对于第一杀手我们的防范还不如防范非典,可见我们在防范意识上是有差距的,所以我觉得应该上升到一个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作为一个法律,需要我们老百姓来守法,我现在要与大家聊的是什么问题呢?就是守法是需要勇气的。大家有的时候真的觉得一旦要守法,是不是法律就要约束自己,是不是就要付出很多的代价?我认为守法意识,第一个要树立的就是法是爱护我们的,是保护我们的,不是对我们的一个约束。我们作为公民在享有道路交通“走”的这个权力的时候,我们还要承担关“爱他人生命,爱惜自己”的这样的一个义务,所以我想在守法意识上,大家应该加强一些。

主持人:

确实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与人交往的加深之后,马路上的车和行人真的是越来越多了,这就更为我们
安全出行,给大家也要从思想上来做一个正确的把握,尤其是要做一个守法的,也就是守交通安全法的公民,
我这有这样一个案例。2004年1月16日司机樊某驾驶一大型客车在沈半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路106号附近处,
车头撞上由北向南步行横过道路的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鉴定,该事故中行
人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司机樊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胡处,在这个事故中,为什么我们平常认为的受害
人行人,反而成为了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呢?

胡键:

在我分析这个案例之前,我想先讲一下事故的责任,事故的责任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就是事故的成因责任(就是为什么会造成事故);第二个是关于事故的赔偿责任。在这里我把它分为两部分,在樊某和王某的案例当中,我们可以看一下大屏幕:是一辆公交车和一个行人相碰撞的交通事故。在这个事故当中,我们根据现场分析,现场勘察以及询问有关的证人,通过鉴定和检验,最后分析认为:王某他横穿道路的时候,没有走人行横道,所以他在这个事故当中,他的违法作用和过错大于公交车的违法作用与过错程度,我们认为行人王某要负主要的责任。公交车在事故当中,他的违法行为和过错主要表现在:第一个是超速,但是总的分析来说它的过错是小于行人的。那么在这个里面,很多驾驶员朋友,或者是很多市民朋友都会有一个疑问。但是在事故的责任当中,行人是负主要的责任,也就是说这个过错是行人造成的,但是赔偿上可能王某会获得比较大的赔偿。这个主要是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它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关爱生命,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这个立法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个是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是有绝对的通行权的,这个就是法律设定的;第二个就是机动车行驶道,在人行道处应该减速,遇到行人通过人行道的时候要让行;第三个是发生事故以后,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交通民警,还是过往的车辆驾驶员或者行人都有义务救助人员(所以这也是体现了对人生命的一种关爱);第四个主要是体现在支付医疗费用上,要通过保险公司,或者通过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同时医疗部门也不能因为救助费用没有到位,而停止抢救,从这几个方面来保证,抢救生命这个通道能够顺畅;最后一点就是体现在赔偿责任上,安全法第76条它改变了过去交通管理条例当中的过错原则;就是你有几份过错,要承担几份赔偿责任。就是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赔偿问题上是有机动车一方在第三人保险金额内,由保险公司支付,所以可能在这个支付上,行人会得到比较大的赔偿。我们只能在法律上体现了我们对行人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关爱,但是发生交通事故是所有交通参与者都不愿意看到的,同时也会给受害者家属和本人造成的很大的心理上,生理上,健康和生命方面上的伤害,所以看问题一定要两个方面。这个事故当中,行人在成因上他是要负主要的责任的。

主持人:

根据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线,不遵守行人横道灯,不再是违章行为,而是违法
行为。有时就是因为那么迫不及待的一步,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悲剧。我们知道人走路从一岁就会走了。而
到了今天我们似乎还要考虑来怎么走路,从新去学会走路,关于这点,马老师,您有什么想法?
马老师:
这个学会走路,实际上就是行人在走路时,如何来行使这个权力和承担义务的问题。那么这个走路怎么走呢?
我记得小的时候老师就教给我们,说要学会: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是最简单的说法,就是第一停下来,
干什么呢?给人家一个时间差,这个时间差实质上是你对人的那种关怀,对生命尊重的一停。停下来也是对
你自己生命的一种尊重。看,看什么?看和学会走路的关系就是必要的,现代的社会里面有很多的标志,需
要我们学会看标志。好多行人就说,说标志不就是是个红绿灯嘛!绿灯亮就走,红灯亮了就停。实质上就是
红灯亮的时候你停在哪里都有一种说法:我记得前几天报纸上有一个报道,红灯亮大家都停了,可是却站到
了人行道上,这个停都不会停(我们要停在斑马线的边上,不能越线的,越线了就是违法了,就障碍了交通)
,所以你先看完了停,你就按照这个规则来做,那么在看的时候你还要看各种交通标志和各种交通符号,这
些符号应该说为老百姓设计的很简单,我们在普及的时候大家就要学会,然后你才知道看哪一个是走,看哪
一个是停,通过的时候,有的时候要快走,红灯一亮我们要停在那里,绿灯亮了我们马上要走过去。黄灯亮
的时候,我发现无论是行人,还是自行车的,往往就着急,黄灯亮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冲过去了。这个时候实
质上就是把自己的行为看成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行为,随随便便的,没有考虑到自己一不小心违法了。那么违
法了,同志门就惹到了马路杀手是不是?因为在和平年代里面,我们这个交通是第一杀手。我们平时听到有
人杀人了你感到很恐怖,但是你却没有认识到你这一步迈出去,说不上就把哪个杀手给引出来了,因此在遵
守交通安全法的时候,在看,行,学会走路的时候,首先你自己要有一个意识,关怀他人,热爱自己。然后
你再去遵守一些规则,所以我今天就说要学会去看标识。
主持人:
大家在起步前,如果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正在是维护法律的尊严,珍爱自己的生命,那么也许就能“脚下
留情”。而在交通事故中,还有一类我们通常认为的受害人,骑车人,他们也可能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我这同样有一个案例,去年12月23日傍晚,胡某驾驶一辆微型客车,在艮山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备塘路岔
口时,与骑自行车由北向南通过该路口的毕某相撞,造成自行车后座乘带的人毕某某受伤,经浙江省第一
医院抢救无效于2005年1月8目死亡。请问胡处,在这个案例中,事故的责任鉴定又是如何呢?
胡处;
这起事故是机动车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我们可以看一下大屏幕。在这起事故
当中,非机动车的骑车人另外的带了一个人,骑车带人在通过路口的时候,没有让有优先通行权的一方先
通过,所以非机动车要负主要责任,在事故的成因上面是负主要责任的。而胡某驾驶机动车,主要是在行
驶到路口时没有减速,没有确认安全,就通过了。虽然说他有优先通行的权,但是他在没有确认安全的情
况下通过,所以在事故当中也负有责任,但是这两个相比较,非机动车的这一方,他的过错和违法行为,
造成事故的后果,他的作用要大于机动车这一方,所以我们在分析认定的时候,认为非机动车这一方负主
要责任。
主持人:
我们国家可以说是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也素有“自行车王国骑车”的称号,不管是传统的自行车,还
是我们大家用的电动自行车,都为我们出行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但是如果非机动车在路上不遵守交通安全
法,带人看似潇洒,却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去年10月11日至15日,杭州市对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
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大规模整治。仅11日一天,查处骑车带人这类违法行为就有1757起。
马老师,您是用自行车代步的吗?能和我们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自行车的亲身感受吗?
马老师:
骑车感受是很多的,有很多人骑车的速度特别的快。前几天买了一辆电瓶车,我就骑了一下,结果我感觉
不如自行车速度快,这是什么问题呢?一个是说明我笨,速度没有上去,更多的是说明骑自行车的同志,
他们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我想在这里善意的提醒骑自行车的朋友,您在骑自行车的时候速度要慢下来,
如果是骑电瓶车,速度也不要快。厂家给你设计的是每小时30公里或者49公里,但是按照我们交通安全法
的规定,骑电瓶车的速度是不能超过每小时15公里,所以你只不过是用电瓶车节省了力气,而不要去去抢
速度,这是我的一个感受,速度一定要减下来;第二个就是很多人骑车带人,似乎是警察在的时候就停下,
不在的时候就继续骑车带人。
主持人:
而且还觉得很潇洒,尤其是谈恋爱的人,男青年带女青年觉得就很潇洒,而且电视剧上就有很多这种现象。
马老师:
如果让交警审查,该电视剧肯定就不得通过了。但是电瓶车也是不可以带人的,我看到电瓶车带人的也有
很多,骑车带人就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另外不管你是骑电瓶车还是摩托车,请大家一定要戴好安全帽,不
戴安全帽,出了问题后果就不堪设想了;第三个方面,就是骑车人有的时候要带一些东西,自行车后面要
放一些东西,或者肩上要扛一些东西,特别是有些工人师傅,骑着车子,有时候肩上就扛了一条铁竿子,
或者是梯子,其长度超过了自行车的长度,宽度也超过了自行车龙头的宽度。按照安全法的规定:在自行
车上带的东西,长度不能年超过自行车的长度,宽度也不能超过了自行车龙头的宽度。可是在街上往往就
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容易给自己带来灾难。另外在过路口的时候要推着走,有的人技术就特别的高,不
但不推着走,还用一只脚支在地上,稍微的没有车了,马上就转过去了,其实这个时候您不但违法了,还
把生命交给了整个交通。如果一不小心来了一辆车,要后悔也晚了,我觉得骑车的时候真的要注意这些。
主持人:
但在交通事故中,由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的案例(刚才我们说的有关行人和自行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案
例),占有最大的比例。而且在刚刚过去的几个月里,雨雪天气比较多,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对事故责任
的鉴定相对也比较复杂一点,不知道胡处能否介绍一下相关的案例呢?
胡处:
根据我们的统计,一般的晴天,天气比较好,路面比较干的时候,我们交警指挥中心一般接到报警200多个,
但是要是遇到雨雪天一个晚上可能就接到报警600—700多个,这个量就非常的大了。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在
雨雪天发生的,两辆机动车和行人碰撞,最后行人死亡的这么一个案例。(看屏幕)。事故的过程是:04
年12月28日,那天是杭州下大雪,8:50左右,戴某开了一辆黑色轿车,从艮山东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鸿谱路
口,行人是从鸿谱路的北面步行横穿道路,撞倒行人后,行人又被面包车轧过,所以就导致行人当场死亡。
我们根据现场勘察,当事人的陈诉,经过分析,我们认定是浙AU-8788,就是黑色的轿车主戴某负全部责任,
后面的面包车和行人是无责任的。因为行人是走在人行横道上,后面的一辆车是跟着轿车行驶,更本就来不
及采取措施。那么这个事故的教训主要是两点:第一点,就是超速,第二点,就是他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关于在雨雪大风天气是应当降低速度,违反了这样一个规定。他当时是以70多码的速度,从东向西,这样 遇到雨雪天根本就来不及采取措施,再者就是遇到人行横道没有减速让行,都是和超速有关系的。所以对于
机动车驾驶员要格外的慎重,车轮的下面就是别人的生命,“安全出行,关爱生命”不仅仅是只对机动车驾
驶员,更是对于其他人的一种责任。
主持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开始进入越来越多的家庭。但在汽车给我们带来方便快捷的生活同时,车祸
成为威胁我们生命的“第一杀手”,2004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平均每天有约300人死于
滚滚的车轮之下,这个数字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飞机。当司机手握方向盘的时候,有没有意识到生命的重量
呢?而且是不光的关爱自己的生命,更要关爱别人的生命。胡处,从执法者的角度来看,您觉得应该如何来
要求机动车的司机。
胡处:
法律给机动车设定了很多义务,对它的通行也做了很多的规定,应法律上的很多规定与现实中的例子是紧密
相连的。其中有不少都是有血的教训的,现在不谈具体的法定义务,随便的来谈谈:要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
以及交通的信号(包括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实际上交通信号本身也是一种法,是一种 物化了的法,也是有法律意义的,所以不仅要遵守条文式的法律,也要遵守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
的指挥;第二个,机动车驾驶员尤其要把安全意识放在第一位,因为车轮下难以承受生命之重;第三个,在
具体的驾驶过程中,要集中精力,要注意观察,要预先采取措施,这是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希望。另外我在这 里想给广大的乘车人提点希望:乘车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是我们交通参与的四大群
体,其实乘车人,在法律上也是有义务的。比如说,你要关好车门,在开车门的时候,不能妨碍其他车辆和
行人的通行。那么法律为什么设定这样的规定呢?实际上,法律设定这样的规定,它里面也是有血的教训。
有这样一个案子:就是因为一开门,就把一辆助动车给撞了,人飞了出去,到医院检查,似乎没有事情,但
后来做了个CT片,发现有个出血点,当时拿着药,肇事者和受害者到交警大队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受害
者一下就摔倒了,这时候他其实已经内出血了,后来就变成了个植物人。4、5个月就花了60多万,就是因为
开门的这一下子,所以我想对乘车人提两点希望:第一,在开车门时千万不要妨碍其他车辆和行车人的通行,
有时候,可能你一开车门就把人家撞倒旁边,被其他车辆碾压了;第二,不要在车行道上拦乘车辆,有好多
人打的,坐公交车都跑到车行道上去拦乘车辆,这个时候发生事故,你是要负主要责任的。
主持人:
有很多人会在事故发生了以后说,如果当初怎样怎样,司机说,如果当初我减速就好了,行人说如果当初我
按着红绿灯和横道线就不会这样了,如果……只是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已经发生的惨剧和悲剧再也
不能挽回,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做起,牢牢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

不但是珍爱生命的一种表现,更是争创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之一。马老师,您是不是也这样认为呢?
马老师:
我们杭州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这里还要补充一句,就是我们今天在宣传交通安全法的时候,不是仅仅为
了我们杭州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我们的落脚点要关爱每一个人的生命。从行人到骑车人到驾车人,到坐车
人四大方面,都要做到对生命的关注。当我们的走路,坐车,开车都已经成为城市文明主流的一部分的时候,
大家的行为举止和这个城市就息息相关。我们的杭州这么美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时候,会给杭州的经济
带来极大的发展,使我们的速度更为提高。这个时候我希望:我们在行路、坐车的时候要考虑到你自己是在
为城市的文明做贡献,更是在关爱着别人的生命。另外再说说坐车人的想法,打的的时候,我发现坐车人是
不能够和司机说话的,因为他要一心一意的驾驶,如果你和司机聊天,他注意力就分散了,也许就会出现问
题;另外你要主动的系安全带,我有次系安全带,司机就说:现在警察也不抓了,你戴那个干什么,然后司
机就说:“你是从欧洲回来的吧!”欧洲人是安全意识比较高,但是中国人完全可以自己来系这个安全带。
所以我们作为乘车人的时候,也应该遵守法律告诉我们的那些条文。另外我还感到这样的事:既然我们杭州
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既然要关爱我们的生命。那么我们就应该对交通标志熟悉。可是有可能行人不太熟悉
交通标志,但是司机肯定是熟悉的,不然就拿不到驾驶执照了,可是当他拿到驾驶执照了,会去驾驶车的时
候,结果就出车祸了。谁都不愿意看到这个过失,但是我们能不能毫不客气的说,如果行人一不小心违法了,
大概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可是司机要是违法的话,就是在明知的情况下了呢?在对待生命的关爱上,就要
打折扣了。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时候我们要有规则意识,我们还要严格自律,道德上、素质上还要提升。
主持人:
刚才马老师提到,关于“出行”的规范越来越多,除了相关条款的约束,人们出门在外的时候,不管是开车、
骑车还是走路,各种交通标志其实也是对“行”的一种规范。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交通标志”的含义。
现在我们这里有一些交通标志的模型,在座的市民代表是不是清楚它们的含义。
胡处:
请放图片。这里有一个交通标志,这个主要是在机动车到上,在座的驾驶员朋友,哪位可以说出这个标志的
名称与基本含义呢?
驾驶员:
这个标志,表明前面是人行横道线,车辆到这里的时候要减速。
胡处:
回答的非常准确,它的名称是叫做:人行横道的预警标志。在这两组白色的菱形标线的前面,有人行横道,
机动车驾驶员看到这个菱形标志的时候,应该减速。如果这个时候你有看到行人在横道线上通过,应该停车
让行。这个是驾驶员的法定义务,这里面也都是有教训的:去年10月16日,就是我们三口五路当中的天
目山路延伸段,就发生了事故,在天目山路有一个眉毛弯,眉毛弯的来车方向就有这样的菱形标志。晚上七
八点种的时候,本市长运的桂林的大客车,在通过这个标志的时候,驾驶员没有注意到菱形标志,结果撞死
了桂林来杭州打工的一个小女孩,撞飞出去30多米。可见交通标志它的重要性。再看下一个交通标志:这
是一个交通标线,是一个白色的倒三角,前面的白色的虚线,和标志的配合使用的。大家可以知道这个是什
么标志吗?
驾驶员:
这是止让型标志,就是从支路到干路出去的时候,一个让行标志,就是告诉你的车出去要让外面的车先走。
胡处:
看来驾驶员对标志标线还是非常的熟悉的,这种标志标线一般都出现在支路到干路的交叉口,这种标志标线
是搭配在一起用的,表明是减速让行,到这里以后要让干路上的车先走,所以无论如何都要让行。这里也是
有教训的:前年在耶清斗路这个地方,就有这样的一个标志,有一个高级工程师,当时下着雨,他穿着雨披
骑自行车出去,他就没有看到减速让行的标志,结果和机动车撞了,最后被撞飞出去20多米。所以今天在
这里我希望市民朋友们,既然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既然要出行,就要了解一些标志标线的含义,使自己的
出行更加的安全。
主持人:
看完了这些交通标志,我们还是回到最常见的红绿灯上来。它是我们日常接触最多的交通信号灯。按理说我
们应该最了解“红灯停,绿灯行”,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没有按照规定去做。特别是行人在等候人
行横道灯的时候,显得特别没有耐心。下面我们不妨来看一组画面。(面对红绿灯,汽车、自行车、行人的
行为)。红绿灯下的众生百态,也许就生活在我们的周围,也许就是我们自己,有时候是红灯,还是迫不及
待的后马路了,所以有关红绿灯下的心态,马老师,请给我们简单的谈谈吧!
马老师:
红绿灯下的心态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有的人看到红绿灯觉得是自己的一种保护,就规规矩矩的去遵守;有
的人觉得红绿灯是一种麻烦,特别是有很着急的事情,要往前时,一看到红灯亮了,还要抢点时间,所以就
迫不及待的过去了。从屏幕上看到,好多是大人带着小孩走,那么给孩子有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每一个人
很多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这样做会给下一代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如果这样下去,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制止这
样没有次序的车水马龙,这是我们全体市民应该关注的事情。那么我们应该知道不管是什么人在红绿灯下,
红绿灯都是一个法律,要有遵守法律的心态,尊重法律的本身也是自己道德的一种自律,我这种自律也代表
了杭州人的一种精神文明素质,把这些放在一起,那么我们对于生命的爱心也就能够实现了。
主持人:
胡处,从执法角度讲,针对市民一些常见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还将采
取哪些措施呢?
胡处: 
关于下一步采取哪些措施的问题,我们在管理交通安全当中也会陆续出来一些措施,就简要的说一下。我们
从去年的下半年开始,就加强了对行人、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管理的力度,同时也加大了
纠正的力度; 第二个,就是对于机动车,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主要是超速,违反标志标线等,我们现在主要是通过加大科
技的投入,对机动车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现在机动车的驾驶员已经比较明显的感觉到了我们交警的科技
的威力了,很多稍微的超速、变更车道,违法停车都会被记录下来,所以主要是通过加大科技投入来加强管理。
主持人:
健全相关法律,出行时有法可依,使交通秩序更加井然有序。增加相关法律的宣传和普及,让“安全出行”
深入人心。安全出行,是每个人对自己的义务,是对自己生命的关爱,更是对社会的一种责任。近年来,
我们一直强调做人要“诚信”,而遵纪守法是诚信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有人认为,出了交通意外不就是罚
点钱、扣几分、赔些款就可以解决,其实这样的想法已经是诚信的大忌。
马晓秋:
遵守法律首先要发自内心,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也要诚信友爱。我先给大家讲个故事:故事发生在德国,有个
先生叫凯力,凯力先生晚间一点多的时候开车回家,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可是却遇到了红灯,
他想我要等几秒钟在过去吗?但是没有人,所以他就开过去了。事情让一个晚上睡不着出来散步的老太太看
见了,第二天早上,凯力就接到了电话,是人寿保险公司打来的,说凯力先生昨天晚上闯了红灯,要为人寿
保险多交1%的保险费,凯力先生不服,到别的人寿保险公司去保险,但是结果也是因为闯了红灯而要多交
1%的保险费,没有办法,就上班了。晚间回来,妻子问他是不是昨天晚上闯红灯了,因为银行打来电话,
由于你昨天晚上闯了红灯,我们家本来二十年还的贷款,现在十年就要还清,这个时候凯力先生就什么话就
说不出来了。就在这个时候,他们的儿子回来了,就对凯力先生说,明天学校交钱,你必须给现金,你给我
的卡不可以用了,我们老师说你昨天晚上闯了红灯,证明你这个人不讲信用,以后别的同学可以用卡,而我
只能用现金。听完故事,你会想到什么呢?在交通规则的遵守上,所有的法律所有的社会机制已经成龙配套
了。不仅仅像我们中国的安全法里,赔款、罚钱、扣点,这样单一的处罚,而是在社会各个方面形成一个你
不得不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你的诚实信用就要扣分,就要障碍你的其他行为。所以我想补充刚才胡处的几点:
除了我们宣传力度要加强,科技上我们要加强之外,我们在立法上也要成龙配套,然后每个人来接受、来净
化自己的内心,去关爱生命。
主持人:
遵守交通规则是人长期的一个行为,如果你一点点的做,慢慢的你也会成为一种惯性,而不是说有无交通警
察的问题。其实今天两位老师叫的非常的具体,通过现实中的例子还有一些血的教训也为大家提里一个醒,
“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这八个字确实是我们现实生活当中每天都应该紧记的,也必须要从我做起;从现在
做起。没有人敢说自己从不得病,没有人敢夸口车祸与自己无关,不论你是富贵还是贫穷,是名人还是普通
百姓,只要你走在路上,坐在车里,就要珍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遵守法规。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世
间没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希望您能时刻禁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这八个字,记住您应该遵守的法律
和法规。因为,只有珍视生命,善待生命,幸福才能在来来往往的日子间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