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
杭人办考[2003]27号
关于做好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浙考发[2003)1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1日至12日进行,具体为:
10月11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2日 上午9:00 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 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工作年限计算等按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9] 39号和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浙人专[2001]162号文件执行(报考条件见附件5)。涉及工作年限的一律计算至2003年12月31日止.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 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和比例尺。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五、报名时间、地点、手续及要求。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市报名时间定于6月2日至10日(双休日除外),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样表见附件1),表中栏目、代码必须填全,字体端正,并贴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区、县(市)人事局和市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直接到杭州市规划局(地址:杭州文三路15号5楼502室人事处;联系电话:88057666-3502)报名。续考人员,可凭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新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证明(样表见附件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须出具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证明。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严格审查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在复印件上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下载网址:www.hzkp.com
六、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阅卷工作按国家规定组织进 行。
七、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0]117号、浙财综[2000]37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办价格[2000]839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6号,即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每人5元,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95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55元规定执行。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由省建设厅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7052807。
九、准考证发放办法。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于9月24日至25日到杭州市规划局领取。
十、成绩公布。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通过声讯台或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并可通过网站下载考试成绩,声讯台 查询号码杭州地区:961005999,其它各市:16885111,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关注,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报考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
1.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单
3.200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4.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工作年限计算
5.从事注册城市规划师业务工作证明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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