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尝试另一种思路的改革

 

本报记者 孙军 通讯员 赵笛

 

  现在,我们院长的权力大了,责任也大了。青岛大学文学院院长徐宏力说这番话的时候,该校以五权下放为标志的管理改革正在全面推广,将人权与财权全面下放到学院。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管理权力主要集中于上层,院系没有或很少有自主权,这种模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高等学校规模的扩大,尤其是1999年大扩招以来,高校的学生数量急剧增加,万人大学已经非常普遍,3万人以上的大学也不鲜见。以青岛大学为例,1999年,该校在校生为16279人,到2002年,在校生人数已经达到27738人,增长了70%多;自2000年以来,该校新组建的学院有10个,几乎占到全校学院总数的一半,学校70%以上的教职工和90%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集中在学院。很明显,集权管理已经不适应高等学校管理的需要。

  青岛大学推出的改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改革的目标是要在改革中理顺校院关系,使学院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得到改善,改变学院自主权不大、积极性不高、等靠要依赖性强的现象,使学院成为拥有相应自主权、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办学实体。因此,这项改革也被校内人士称为五权下放,即机构设置权、人事管理权、经费使用权、办学管理权、岗位津贴分配权下放。

  当人权财权两项改革的文件下发到各学院后,很多人戏称这下,院长们的权力大了。但是院长们感到的却是肩上的责任更大了。文学院院长徐宏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说:以前我有嫌麻烦不想管的事,可以推给校长,现在是不行了。虽是句玩笑话,但徐宏力对学校的改革还是举双手赞成。在他看来,这次改革对学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更好地促进学科发展。徐宏力说:以前学科的发展计划都要由学校的教务处来定。对于像青岛大学这样一个综合类高校,许多专业之间差别很大,要想真正发展学科,还应该从学院出发。办学管理权下放了,还要有两个条件不可缺少,那就是人和财。徐宏力说:现在学院可以聘任副教授,这样我就可以吸引更优秀的人才,同时学科的建设需要经费,有这两样保证,一个学科才有可能得到发展。当然,学校一级也需要从全局和方向上加强管理和统筹。

  据介绍,青岛大学此次改革具有两大突出特点:首先是学院的自主权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该校的这次改革是学院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同时进行,将相应的权力交给了学院,有效地避免了学校规定统一的要求和津贴数额,各学院负责执行和完成的被动局面,较好地体现了学校管理重心的下移。学校承认和允许各学院存在合理的差距,学校的主要职责是调控、监督和考核。

  其次是较好地处理了各类人员的利益关系。高校在改革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各类人员的利益关系,尤其是学校内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关系。青岛大学此次改革是把管理岗位的津贴与各教学科研岗位的津贴联系起来,由学校确定一定的比例关系,具体数目由学院根据学院经费情况按比例发放。这就将教学科研人员与行政人员联系到一起,形成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

  由于国内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该校此次改革是否会成为对症良药还没有人敢下结论。但青岛大学校长徐建培对此充满信心。他告诉记者,学校的改革方案还需要不断完善,但两项改革的实施,是学校分析了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选择。

  《中国教育报》2003713日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