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事局 (通知)
杭人专[2003]121号
转发关于2003年度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主管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格和水干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03]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我市报考各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登记表》(见附件3),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属区、县(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到省软考办(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
杭州市人事局
二O 0三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 人事 职称 考试 转发 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文件
浙人专[2003]73号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3年度全国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人事处(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印发的《200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人办发(2002)83号)和信息产业部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软考办正(2003)2号),2003年度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将于10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下称资格考试)设初级程序员(相当于技术员)、程序员(相当于助理工程师)、高级程序员(相当于工程师)三个级别。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下称水平考试)设初级程序员、程序员、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员四个级别和网络程序员、网络设计师两个级别。
相同级别的资格和水平考试为同一试卷、同时进行,但水平考试的合格标准高于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达到相应级别的水
平考试合格标准者,同时获得专业技术水平证书。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仍按省人事厅浙人专(200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2),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到2003年12月31日。
计算机软件考试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2.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报考对象及条件
3.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登记表
4.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
二00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考试时间定于2003年10月12日。
其中:
初级程序员级:上午9:00—11:00 (计算机初级基础知识)
下午 2:00—4:00 (计算机初级程序设计)
程序员级: 上午 9:00——11:30 (计算机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计算机程序设计)
高级程序员级:上午 9:00——11:30 (计算机综合知识)
下午 2:00——4:30 (计算机软件系统设计)
系统分析员级:上午 9:00——11:30 (信息系统综合知识)
下午 1:30——3:00 (系统分析设计)
下午 3:20——5:20 (论文)
网络程序员级:上午 9:00——11:30 (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网络应用程序设计)
网络设计师级:上午 9:00——11:30 (计算机网络综合知识)
下午 2:00——4:30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
上午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下午试题题型及答
题方式与往年相同。
二、考试报名时间和办法。全省报名时间为200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报考各级资格考试,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填写《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登记表》(表式见附件3),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县以上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省、部属单位由主管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由市(厅、局)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到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报名。
报考各级水平考试,须持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直接到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或各市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须交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和报名考务费,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01]189号规定,系统分析员级每人150元,其它各级每人100元。
三、考生的准考证由省软件实施办公室同一制发。
四、考试辅导资料及培训。2003年度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与2002年相同,需要考试大纲和相应辅导教材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预定,由市、县和省直、部属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后到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购买。
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统一组织软件考试各级别的培训辅导班,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可由市、县和省直、部属单位或个人直接与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联系。
省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办公室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5号 (省行政中心四号楼大院内)省计算技术研究所105房间,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85118167,传真:057-85153674。
水平考试报考登记表
附件2: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报考对象及条件
(省人事厅浙人专[2000]14l号文件摘要)
参加考试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遵纪守法,工作努力,尽职尽责。
一、参加各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
(一)有志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参加初级程序员级资格考试。
(二)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或担任技术员职务满二年者;或取得初级程序员资格满二年者;或获得初级程序员水平证书后,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二年者,可参加程序员级资格考试。
(三)研究生毕业的在职人员;或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二年者或取得程序员资格满二年者;或获得程序员水平证书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高级程序员级资格考试。
l、大学本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二年;
2、大学专科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三年;
3、中专及以下毕业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四年。
(四)现在国家机关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的人员, 因机关未开展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分别参加程序员级或高级程序员级资格考试:
1、 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后,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三年;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二年;以及大学本科毕业人员,可参加程序员级资格考试。
2、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后,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七年;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后,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五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后,实际从事计算机软件工作满三年;以及硕士毕业研究生,可参加高级程序员级资格考试。
二、参加各级水平考试,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本人自愿均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