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加班的有关规定

一、加班的界定:

    1、平时加班

   教职工为完成学校的突击性任务需要加班的,经分管校领导批准,由学校按加班规定付酬。平时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加班,学校不付酬金,由部门在浮动津贴中给予奖励。

2、寒暑假加班

凡教职工在假期中除完成学校规定的值班任务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加班的,按加班计算。

二、加班审批程序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领导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校领导批准,由人事处审核后,发放津贴。凡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人事处不予认可。

三、加班的计算方式和待遇

1、加班既可领取津贴,也可采取调休的形式。

2、凡教职工加班要求调休的,加班在3小时以上,可以调休半天;加班在6小时以上的,可以调休1天。每学期调休不得超过5天。调休单一经开出,不得再领取加班津贴。

3、凡要求领取加班津贴的,半天按25元计发,全天按50元计发。

4、教职工因事调休,事先应征得本部门领导同意。调休与工作发生冲突时,要以工作需要为主,部门领导有权拒批。

四、各部门应严格考勤制度,每月上交考勤表时,凡有调休的均应注明,并将调休单附上。

五、原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