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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培训
出国培训 (一)、国内培训程序 1、各部门于每年三月底提出下一学年的各类人员培训计划报人事处; 2、人事处审核,报分管校长同意后,通知各部门; 3、落实单位后,本人填写《进修人员审批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5、培训结束后,学习成绩单或结业证书送人事处,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二)、报考各类学校程序 1、申请人填写《进修人员审批表》; 2、经所在部门审批同意(工作安排、学习内容与工作要求是否一致); 3、人事处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4、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或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考试; 5、录取为在职培养者,与学校签定协议,并按学校有关教工、教师进修条款执行。 (三)、校内举办培训班 1、人事处发培训班通知,各单位组织人员报名; 2、各单位汇总后报人事处; 3、校培训班结束后,学习成绩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四)出国短期培训 1、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邀请函后,人事处报分管校长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 2、根据校长办公会决定的名额,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报人事处; 3、人事处报分管校长同意,向校长办公会通报; 4、填写《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选派申请表》同时与学校签定短期出国培训协议; 5、办理出境的相关手续; 6、回国后向部门及人事处报到,撰写培训的书面总结,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后,交人事处存入 个人业务档案。 (五)教职工出国探亲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并填写〈教职工因私出国审批表〉(附探亲对象邀请信),报人事处 ; 3、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办临时离校手续,服务期未满者按协议交纳保 障金; 4、办理有关出境手续; 5、回国后向部门及人事处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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