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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调配
人事调配 (一)进人计划 1、每年十月用人单位向人事处提出下一年度进人计划; 2、人事处汇总,提出全校总进人计划; 3、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4、通知各单位下一年度进人计划; 5、将应届毕业生引进计划报市教育局、杭州市人事局。 (二)应届毕业生引进程序 1、应届毕业生填写《拟引进人员自(推)荐表》,提供学校推荐表、成绩单原件(英语 四级或六级等级证书)。 2、用人部门全面考核、试讲,系(部)、院、处务会议通过,填写《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引进人员审批表》,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 3、报主管校长审批;并向校长办公会通报; 4、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5、签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聘用合同》,聘用期五年。 (三)、外单位人员引进程序 1、填写《拟引进人员自(推)荐表》,提供简历、业务情况、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 及其他相关材料; 2、用人部门全面考核、试讲,系(部)、院、处务会议通过,填写《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引进人员审批表》,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 3、报主管校长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 4、报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核准(拟进人员需提供商调函、商调干部登记表、体检表、调 动报告、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报杭州市编委; 5、持杭州市教育局调令到人事处报到; 6、签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聘用合同》,聘用期五年。 (四)、毕业生改派程序 1、拟引进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因故要求改派,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2、用人单位签署意见 3、人事处审批; 4、按规定交纳违约金,人事处出具同意改派证明,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 (五)、教职工调出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往单位及理由; 2、经所在部门研究同意,由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报分管校长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 4、人事处报市教育局核准; 5、凭市教育局调动介绍信办理离校手续,服务期未满交违约金、培养费等费用; 6、将办完的离校通知单及工作证等交回人事处; 7、人事处给调出人员开具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调出人员到财务处办理公积金 转移手续。 (六)教职工辞职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调往单位及理由; 2、经所在部门研究同意,由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3、报分管校长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 4、人事处报市教育局审批; 5、办离校手续,服务期未满按规定交纳违约金、培养费等费用; 6、将办完的离校通知单及工作证等交回人事处; 7、辞职人员挡案转市人才交流中心。 (七)、办理离退休程序 1、每年3月、9月两次,人事处将本学期符合退休条件的教职工名单通知教工所在部门核对; 2、本人核对无误后,交一寸照片5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到人事处; 3、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由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报市教育局审批; 4、办理退休证,更换医疗证和到计财处办理公积金领取手续。 (八)、延聘程序 1、每年3月、9月两次,人事处将符合延聘高级专家名单通知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以及高级专家意愿,决定延聘人员; 3、由聘用部门填写《高级专家延聘审批表》,报人事处; 4、报分管校长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 5、报市教育局审批。 说明:延聘范围——系(部)已到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 延聘条件——工作需要,女副高职55—60岁,男、女正高职60—65岁。 (九)、教工国内探亲假申请程序 1、探亲前到人事处领取《教职工探亲假审批表》; 2、人事处审批; 3、探亲路费在假期结束后两周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说明:⑴教工利用寒暑假探配偶每年一次,探父母(未婚的每年一次,已婚的四年一次)。 ⑵未婚教工探父母、已婚教工谈配偶,每年一次的往返路费全部报销;已婚教工探父母 四年一次,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部分自理,超出部分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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