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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管理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做好全校师资的规划、调配、培养、考核、晋升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协同各系部制定落实师资发展规划,协助处领导及有关部门做好学术梯队建设,负责中青年骨干教师及新世纪人才"131"工程的选拔、推荐、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养计划,做好各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审核工作及教师参加国内外业务进修的审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举办校内各类教工培训、进修班。 三、承担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推荐工作。根据人事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评审职务的实施意见,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推荐做好具体准备和组织工作。 四、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定期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及时收集教师的教学、科研和进修等工作的业务资料,管理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 五、协助处领导做好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行政职务干部及工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六、制定和完善出国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预选、申报及外语培训工作,负责自费出国人员的审批。 七、负责兼职教师管理工作。做好兼职教师的资质审查,会同系部、教务处掌握兼职教师的变动和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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