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外借规则:

1.
图书馆馆藏外借文献指中、外文普通图书、中文期刊合订本,其他文献原则上不外借。
2.
读者凭借书证进入书库,随身携带的书包等物应放在指定地方。借书前可通过读者目录、电脑检索或直接向工作人员咨询。
3.
借书册数和期限
(1)
本校教职工每人最多可借书15册,每册期限为3个月。因教学和科研需要,所借的专业书到期可续借一次。续借时,必须把书带回馆办理手续,每册期限为3个月。教职工确因教学、科研需要,每人最多可借中文期刊合订本5册,每册借期为两周,到期不能续借。
(2)
学生、校内编外读者借书册数和期限
学生每人最多可借书2册,校内编外读者读者可借书5册;学生、校内编外读者借书期限每册为1个月,到期不能续借。学生、校内编外读者不能外借期刊。
4.
为有利文献的流通利用,借出图书或期刊必须依时归还,逾期照章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