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大各部门财产物资保管员职责

(试行)

1、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做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2、做好对设备的保护、保养工作:对出现问题的设备及时填写《设备维修联系单》,交至设备中心,并监督其维修完成情况。

3、做好设备保洁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处理,校国资办会不定期的进行卫生评比活动,对优秀的保管员予以奖励。

4、设备的出借处理:设备如需外借,则建立备查档案。原则上学校设备不向外单位出借,若确实需要,出借部门应向校国资办申请。

5、设备的调拨处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欲将固定资产调拨到其它部门或向其它部门要求调拨的,则应先向设备中心领取专用调拨单,完整填写并由两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还给设备中心,待设备中心进行账务处理后进行固定资产转移。

6、对使用时间过长或自然坏损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经国资办人员鉴定允许、本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在当月结束前,填写报废单并报设备中心,同时将报废物品交至设备中心。

7、对于失窃的固定资产,保管员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于保卫处备案、在设备中心办理相关固定资产遗失手续,校国资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对于人为毁坏的固定资产,国资办将根据学校赔偿办法进行处理。

9、对于国家规定需强行报废的固定资产(如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机动车、污染超标的固定资产等),设备中心会专门发文,由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报废单进行报废,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

10、除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其它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自行处理已报废的固定资产。

11、协助设备中心做好固定资产标签的粘贴工作。

12、根据设备中心提供的固定资产季度报表编制本部门固定资产明细簿。

13、每季度与设备中心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各部门保管员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特别是有问题的固定资产)向国资办做出书面陈述。校国资办将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设备标签粘贴情况、账实相符情况的核查;对固定资产明细簿填制进行核查,最后根据检查情况对财产物资保管员进行考评及相应处理。

14、每年年未,根据校国资办提出的要求,申报来年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对于未申报的固定资产,若无充分理由及国资办分管校长的签字允许,设备中心不予采购。

 

 

                                                                           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零零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