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教学使用多媒体教室规则

 

为了保证学校多媒体教室设备能正常地为教学服务,非教学而使用多媒体教室的单位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多媒体设备的操作须由教师负责,在使用结束后应将电脑正常关机,收上屏幕、关闭投影、收进话筒、切断电源,并关上多媒体柜门;

2、  多媒体设备在使用后应保持原状,不得随意删减电脑内软件,有VCD配置的不得使用电脑光驱读盘;

3、  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教管中心联系,若因使用不当而发生设备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4、  自多媒体教室开门后教室及设备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若在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设备丢失等情况,应由使用单位负责和赔偿;

5、  使用单位负责搞好教室卫生并恢复原状,离开教室时关闭电灯、空调等电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