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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教育和教学理论,掌握电大教学教务规律,树立“严格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的观念,科学地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二、教学计划管理: 1.落实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教学点和直属班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工作。 2.审核县(市)电大分校(工作站)、教学站和直属班各专业教学计划,报处长审批并上报省电大教务处批准实施。 3.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情况,每学期(学年)应对各教学班教学计划的变更情况和实施情况作一次检查,及时向处长汇报,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4.及时向教研室、电大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转发通报中央电大、省电大及本校的教务管理文件和住处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5.对进入毕业学年的教学班,应提前对其教学计划进行全面复查。根据需要,提出调整意见,保证对培养目标的教学要求得以实现。 6.每学期第十二周提出下学期理科、文科、经济科和各类开课、开考一览表。 7.负责审批第二专业学科的免修课程。 三、教学管理: 1.协助教研室组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作业及自设课程考核。汇总自设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作业及毕业论文的考核成绩。 2.汇总直属普专班授课总课程表。 3.及时听取各教学点提出的建议、意见,为确定保教学正常秩序创造条件。 4.处理历届课程顶替问题。 四、教务管理: 1.汇同学籍管理科、普专班办公室等同志组成期末考试(含补考)办公室,并主持办公室的领卷、分发卷、保管试卷、处理考试违纪,监考安排等具体工作。 2.参加电大招生工作。 3.收发、传递、汇总、发布有关教务文件。 4.负责学生考试后的查卷、查分工作。 5.负责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报名、考务、发证等工作。 6.协调校内教室使用,保证教学正常秩序。 五、做好教学、教务档案工作: 1.各课试卷归档。 2.各班级教学计划归档。 3.教务处收发的各类文件的登记、归档、装订,并及时转交校综合档案室。 六、完成学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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