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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主管教务工作,组织实施教务管理,对全校教务业务进行指导的机构,并全面负责学生的管理。下辖教务科、学籍管理科、成人业直属班办公室、普通专科班办公室、图书馆等五个科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全体教务人员学习、贯彻和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务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学校领导的有关指示,保证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审批各教学班的教学的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全面负责学校的考务工作。加强考风考纪的检查、考试舞敝事件的查处。 四、负责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制定招生计划,具体实施招生工作,包括专业申报、录取和编班。审批学生转学、退学、休学、复学、学籍管理等。 五、协调处内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加强对各科室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理。 六、负责召开市区各教学点负责人、班主任会议、沟通情况、协商办学、交流工作。 七、加强与各县(市)电大的联系,提供服务,给予教务、学籍、班级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八、全面负责学生管理。制订和审查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 九、总结推广教务管理的先进经验,开展教务管理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十、对教务、学生(含学籍)档案建立、健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十一、负责对图书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并对图书、教工报刊资料的采购、出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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