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部署会强调 在全国率先建成有杭州特色的惩防体系

 

                          来源: 杭州日报

        914市委召开杭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力争到2007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市委副书记叶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盛继芳主持会议。市委常委、萧山区委书记王金财等出席。

叶明指出,贯彻落实《意见》、构建惩防体系,是改革发展、走在前列,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从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在我市2003年起构建反腐倡廉体系的基础上,力争到2007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杭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叶明要求,贯彻落实《意见》、构建惩防体系,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要体现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构建惩防体系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来制定、来实施;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通过切实抓好现阶段的落实,推进构建惩防体系工作的健康发展;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把三者统一于构建体系的全过程;突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在继续保持惩处力度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有效预防的力度;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用改革的办法解决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走制度反腐的新路子,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注重继承和创新,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坚持全党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叶明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构建惩防体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认真部署、认真实施。要结合各自实际,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构建、协同构建,制定切实管用的落实方法。要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效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