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宣传部(以下简称宣传部)在院党委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宣传部是我院团总支的核心宣传机构,负责执行我院团总支的宣传路线,开展有我经济管理特色的宣传工作,并领导和管理我院各级各班的宣传工作。既让本院的同学了解我们的活动,也向其他各院展示我们的风采,从而不断扩大学院以及团总支的影响。
第三条 宣传部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宣传方针。
第四条 宣传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原则。

二、主要职能:
第五条 负责院团总支各个部门的日常宣传工作;
第六条 根据外部环境制作主题宣传板、海报及其他美术宣传材料;
第七条 建立和管理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人才库,培养、选拔人才;
第八条 组织书法、绘画、摄影等竞赛活动;
第九条 其他应由宣传部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设置
第十条 设宣传部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十一条 干事是我部的根本和主要力量,主要面向全院招聘.学期间,凡在经济管理学院注册的学生, 承认宣传部的章程,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或具创新意识或愿意为宣传部工作、为同学服务的同学也可向宣传部提出申请,由团总支审批.干事人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部长负责宣传部的全面工作,协调部内各项事务,保证宣传部能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 副部长协调协助部长搞好部内日常工作。

四、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部内各干事在考虑具体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主要采取“轮换工作制”。

第十五条 干事应在部长的组织带领下,保质保量地完成部内分配的任务。
第十六条 干事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整理文件、及时存档、清洁工作场所、妥善保管公共用品等。
第十七条 每次宣传方案,如具体形式,经费等由活动组织单位与宣传部协议商定。
第十八条 每学期总结部内工作,表现积极工作出色者,将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无故消极怠工者,将给予警告,多次警告无改过表现者,从本部除名。

五.会议制度
第十九条 定期召开宣传部全体会议。
第二十条 有事不能到会者,应事先请假,无故缺席者将予以警告;三次警告仍无改过表现者,从本部除名。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团总支审议通过,并从通过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宣传部所有。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宣传部

                                         二00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