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组织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济管理学院团总支组织部是在经济管理学院党支部、院团总支指导下的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组织部受院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院学生会和全院学生的监督。

第二条 组织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服务,努力创造积极向上的思想氛围,促进学院的发展和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增强院团总支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第三条 组织部的基本职能:配合校团委和院团总支做好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以及团组织的机构建设工作,实现团员、团总支和团支部之间的良好互动;具体负责团内各项日常工作,监督各班团支部搞好团员青年的思想建设;组织并协调院内大型活动的学生组织工作,协调学生会各部工作;主办团总支、学生会刊物《学友报》;配合学生党支部的工作,配合院团总支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校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等。

第二章 组织部成员及分工

第一条 根据院团总支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到两名,干事两到三名。参加组织部工作的学生要求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态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关系良好,人际交往能力较强,甘于吃苦在前,不怕困难和阻力,敢于承担责任。

第二条 成员分工如下:

部长:落实团总支的指示和要求,负责组织部的全局工作,主持组织部日常工作的进行和日常会议,协调各部工作和组织部内部的职责分工,对组织部工作的开展负首要责任,直接对院团总支负责。

副部长:配合部长完成组织部的日常工作,直接对部长负责,并对院团总支负责。

干事: 配合部长和副部长的工作,对部长和副部长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部长和副部长负责,并对院团总支负责。

组织部成员的任免由院团总支召开会议讨论决定,不能任意更改人员组成。

第三条 组织部成员来自于对组织部工作有兴趣、有志于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服务的本院学生。组织部每年进行一次招新工作,由院团总支指导,组织部负责具体落实。

第三章 组织部工作职责

第一条 负责全院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团组织关系的转进、转出;检查督促各支部团组织生活的开展与记录;定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的完成情况;

第二条 负责制定团组织建设、监督的规章制度,以对全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进行考核、评比、记录;定期进行评优工作。

第三条 组织策划全院范围的团日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 结合时事形势和我系实际开展相关思想教育的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五条 完成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组织部与各团支部关系

第一条 组织部在院团委领导下,直接与各团支部联系。担负着促进团支部、团员和团委之间沟通的重任,也是各团支部的直接领导和团会的组织者。

第二条 组织部根据团总支工作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各团支部召开团会,及时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向团总支实事求是地反映团员情况,尽量避免一些由于心理问题造成的不良事件。各团支部具体负责团委和组织部分配到各支部的工作。

第三条 各团支部应切实开好团会,在生活中多关心本班团员的学习和思想,多与组织部和团委沟通。

第四条 各团支部应配合组织部做好团总支分配到各支部的工作。

第五条 各团支部要做好团费的收缴、团员证的注册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等工作。发挥团支部在班委中的核心作用和积极影响。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施行,受院团总支和学生会的直接监督。

第二条 修改章程须经院团总支的同意以及组织部实际工作的需要。

 

 

                                                     经济管理学院组织部

                                        00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