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届普专毕业生就业落户的相关介绍
各位毕业生:
现阶段是应届毕业生签约留杭的最后关键时期,为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毕业生的就业签约意识,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相关的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毕业生档案、户口的重要性。
在校期间,学生的档案存放校学生处档案室,户口统一落在学校集体户。毕业离校时根据其就业去向决定档案和户口的接收部门。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对应届毕业生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毕业生的人事关系落实、社会保险金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买房、结婚以及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所以各位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做到人、档、户的统一(即人在何地档案户口应该在所在地的人事管理部门)。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必要性。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的书面约定,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前奏,正规的用人单位一般先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考察几个月后再签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也是转发毕业生档案和户口的依据,使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毕业生想留在杭州发展,签订就业协议是必备条件,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建议毕业生尽早与杭州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先把人事关系落实后,再考虑其他选择。
三、档案、户口暂留学校保管的实际意义。
毕业生档案、户口暂留学校保管,这一举措只是为了给毕业生延长择业期,并没有真正把人事关系落实在杭州,而且根据杭州市的相关政策,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的12月底之前未在杭州落实单位签下协议的,之后也是作为历届毕业生凭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作为人才引进,再把人事关系落实在杭州(这个手续相对较麻烦)。因此,并没有给毕业生带来真正有利的方便,学校建议广大毕业生明确自己的定位,想留在杭州就尽早与单位签订协议书或挂靠在人才中心,否则直接把人事关系从学校转回生源地。
四、毕业生愿意留在杭州,分不同情况介绍。
1、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可以挂靠档案和户口(即签订了完整的就业协议书)。操作程序:在6月底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离校时到学校凭就业协议把档案寄发给单位,户口转入单位集体户。
2、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无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如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无法挂靠档案和户口(即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但不愿办理档案、户口的)。操作程序: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本人持协议书和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由人才中心全程负责办理相关落户手续,档案和户口挂靠人才中心。费用:档案管理费240元/年,落户手续费150元/年,毕业生可与单位协商承担费用。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代办“个人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截止时间:6月20日。
3、在杭州有临时工作但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目前,有不少毕业生在杭州有工作,但不稳定,还处在再选择或跳槽的心态,这样毕业后其档案和户口没有固定落处,往往出现人、档、户分离的现象,导致毕业生的人事关系、社会保险金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影响以后的稳定和发展。为消除这些顾虑,毕业生可向人才中心办理“委托人事代理”,把人事关系稳定在杭州后再选择。操作程序:持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办理“先落户,后就业”的相关手续,由中心全程负责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订和相关落户手续,档案和户口挂靠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才中心或省人才中心,并免费推荐工作单位。费用:档案管理费240元/年,落户手续费(紧缺专业150/年;非紧缺专业250元/年),费用毕业生自理。校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可集中代办“委托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截止时间:6月20日。
受委托的人才中心为毕业生提供如下服务:外地人才进杭落户、劳动合同委托鉴证、人事档案委托管理、集体户口委托挂靠、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各类人事档案证明、出国(境)政审公证、就业上岗考试培训、人事劳动政策咨询、党组织关系挂靠、驾驶员安全组挂靠等。
各位毕业生应该结合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人才中心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服务,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利于自身各方面的保障和发展。
咨询电话:0571-88935018 85668377 张老师
校学生处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