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草稿)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根据学校发展的要求,结合管理制度和具体情况,制定校内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校内经济政策(草案)。
2、遵循《预算法》和杭州市财政部门的部署,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一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与管理。
3、统筹安排学校各项资金,监控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计算、记录、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统一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5、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工作制度、规范学校经济活动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以促进学校事发展。
6、开展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状况,为学校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提供资料。
7、实施对全校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统一管理和业务领导。监督检查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
9、完成学校的其他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