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工会服务公约
根据杭电大[2003]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丰富和完善学校的办学功能,体现优质服务的品牌形象,规范工会工作的程序,提高工会的服务水平,以适应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特制定以下服务公约:
一、依法办事,实事求是
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实事求是,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二、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工会工作,尽职尽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学习工会理论,不断确立创新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努力熟悉教职工情况,倾听教职工呼声,接受教职工批评、监督。
三、热爱教工,关心集体
尊重和关心全校教职工、服务于教职工,为教职工所想,为教职工所做,解教职工所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热情接待,认真处理教职工的来信和来访。
四、谨慎处事,办事公道
坚持原则,合情合理,公正公道的处理好每一件事,不感情用事,
办事讲效率、不拖沓、不扯皮、不推诿,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工作部门间、工会委员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尊重同志、尊重人格,相互间及时沟通,谦虚、谨慎,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廉洁自律,公正无私
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七、热情待人,主动服务
为适应本校开放教育特点,对社会来访人员和学生来访,热情接待,认真负责,帮助解答诸如有关招生、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等方面的一些疑问。对没有把握的问题,主动指引到有关部门去咨询。
八、以身作则,举止文明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文明健康,举止文明礼貌,注意环境卫生,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2003年3月31日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工会工作管理办法
一、校工会委员会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工会委员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和决定以下问题:
1.贯彻执行校党委、上级工会的决定、指示。贯彻执行学校“双代会”的决议。
2.起草提交“双代会”的工作报告和呈交校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建议。
3.校工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和要开展的重大活动。
4.有关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
5.工会经费的预算、决算和重大财务开支。
6.工会机构的设置和干事的聘用。
7.工会系统的先进评比、表彰。
8.其它重大问题。
三、校工会全体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接到通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事先请假。
四、校工会委员会每月例会一次,每月第一周的周四下午。
五、校工会委员会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200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