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工会财务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切实做好工会财务工作,认真贯彻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建设服务,为教职工服务的精神,切实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促进工会工作,根据《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特制订工会财务暂行规定。
一、组织机构
1.设兼职会计和出纳各一名,由工会主席提名,经工会委员会通过后聘任。
2.工会经审小组由三名同志组成。由“双代会”选举产生,经上级工会审核批准。
3.工会财务由工会主席一人专人分管,建立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
(一)预、决算与经审工作
1.工会年度预算应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和本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年初由工会会计拟订年度工会财务预算表,并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经工会领导审核后正式上报市教育工会。
2.每半年工会会计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
3.工会各项资金应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不得私设小金库和帐外设账,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内部稽核制度。
4.工会经济收支管理情况定期由经审小组审查。
5.工会会计如实反映财务经费的使用情况,工会财务委员每年通过“双代会”向教职工代表汇报工会经费的执行情况,并将帐目及财务总结材料书面上报市教育工会。
(二)财务人员职责
1.要根据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努力做到用较少的钱办较多的事,协助工会委员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严格遵守工会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委托行政会计每月15日前将全校教职工会员费拨入工会帐户。同时按全校工资总额2%提取的工会经费,60%拨入工会帐户,40%拨交市教育工会帐户。
3.会计
(1)接收出纳员送达的原始凭证,并进行检查核对,根据核对结果当日签复出纳员。
(2)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入总帐和明细分类帐。未经审核的凭证拒绝记帐。
(3)按照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所经管的帐目要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记录清楚、数字准确。
(4)帐务处理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总帐、明细帐核对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表和明细表,并写出编制说明,经工会审核后及时报出。
(6)管理好来往帐户,及时清理核对,结算清楚。
(7)装订凭证、保管凭证和帐本,对会计档案进行清理归档,妥善保管。
(8)保管好工会有关印章。
4.出纳
(1)按照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的结算制度,管理工会的现金和银行存款。
(2)现金出纳和支票结算要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原始凭证办理,并进行验证和复算后进行办理。
(3)根据原始凭证记好现金明细帐和银行存款明细帐,并与银行和会计帐目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4)现金收入必须及时记入现金帐并交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与现金明细帐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5)按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保管现金,超过限额的现金及时送交银行。
(6)不准私自挪用现金,或用白条充抵库存现金。
(7)按照帐务处理要求,必须及时将现金出纳单及报销单据交会计做帐,以便日清月结。
(8)严格按照规定用途签发支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要专设支票登记领用簿,认真办理领用支票和注销手续。
(三)工会活动费开支范围
车船费、参观门票、食宿费、文体活动费、场租费、奖品、纪念品。
(四)报销办法
1.凭发票报销
2.所开具的发票应是正式发票,并要求写明时间、单位、内容。
3.发票报销均需两人以上签名,经工会主席审核批准。
4.一千元以上的一次性支出,一般使用支票结算。支票使用,须先填写请购单,经手人签字,经工会主席核准,方可领取支票,10天内交回发票。
(五)借款手续
1.经校工会主席签字同意后填写借款单,方可借款。
2.借款金额控制在人均活动费标准50%。
3.必须在借款后的15天内结清借款(任发票报销)。
以上规定试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