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教学改革的两点思考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张胜

〖摘要〗开放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对电大教师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认为利用Internet进行在线式(on-line)教学和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面授辅导适合开放教育的教学模式和法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并在《国际法》、《公司法》教学中进行了尝试。本文结合教学实践,对在线式(on-line)教学和案例教学法在开放教育法学课程中的应用,提出若干看法。

〖关键词〗开放教育 教学方法 在线式(on-line)教学  案例教学法

一、利用Internet进行在线式(on-line)教学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以远程教育信息传输技术为基础,融面授、函授和自学等教学形式于一体,通过多种媒体及其优化和有机组合传授知识的一种教育方式。与传统学校的课堂教育形式不同,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是将重点放在运用传播媒体在远距离开展教与学过程的教育形式。我们知道在任何教学环境中,通常包含以下四个要素:教师、学习者、通讯系统或模式、讲授或学习的内容。在传统教学中教师和学习者处于同一时间、空间中,所以他们所采用的通讯系统或模式通常是常规的口头讲授方式;而在开放远程教育中,由于教师和学生在地点和时间上处于分离状态(即教与学的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上的分离,因此在远程教育中必须采用以技术手段为依托的双向通信系统或模式来弥合这种分离,使得教与学的行为得到再度综合。基于对开放远程教育的这一认识,笔者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的教学中积极利用Internet网络,以杭州电大网站为依托就开展网上教学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在远程教学中要实现师生之间实时性的双向交流,即所谓"即问即答"的交流形式,需要在线式教学才能完成。为实现这样的在线式(on-line)教学模式,笔者在设计教学实施方案时,充分利用"电大在线(分校版)"里现有的网络教学平台,通过其中的教学讨论区(BBS)和教学答疑室来组织网上教学。设计的教学流程如下(介绍时以《国际法》一次网上教学活动为例作为说明):

1、布置预习的内容。在每次网上教学前都先布置学生需要预习的内容,预习的内容可能是书本上某一章节,也可能是让学生收集某一话题有关资料,让学生事先就对教学有关内容有较多了解,为将要进行的讨论和答疑打好知识的基础,另外接下来的网上教学还可起到检验学生自学效果的作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要求传统的"教师"要转变为"导师",传统的"教学"要转变为"导学",教师应该由知识的灌输者转变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的引导者,网上教学前事先布置预习的内容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举例:在准备以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节有关内容为讨论主题前,在前一次的面授辅导课中就布置学生仔细阅读教材28页到39页的内容,并要求学生利用网络或者图书馆收集2003年美国对伊拉克战争从国际法角度探讨的相关文章。

2、按照教学计划预定的时间,教师和学生都同时登陆到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网上教学活动。教师通过教学讨论区(BBS)向学生下达学习任务,指导学生学习,这样的任务或者是几个典型案例,或者是与所学知识有关的热点话题,学生接受任务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通过在讨论区发贴的方式回答,同时也可提出自己的问题;教师再通过发贴回答学生的疑问,下达新的任务,如此反复,来完成师生间的双向交流。在教学讨论区(BBS)进行讨论和答疑的同时,师生也还在教学答疑室更为直接的双向交流,在这里,对于学生在预习中遇见的难题,教师可以予以即时解答并引导学生更深层次的思考,学生们也可自由的交流相互间学习的心得。

举例:在规定的时间晚上6点半,师生都准时登陆到"电大在线(分校版)教学讨论区,教师提前一些时间将本次网上教学活动的安排发贴公布出来,该贴主要内容是介绍本次活动涉及书本哪些章节、一共讨论几个话题、学生需要完成的任务包括哪些,以及活动的时间等等。然后教师发第一个讨论主题贴下达任务:要求学生比较一下这次美国对伊拉克动武与1991年的海湾战争从国际法角度分析有何本质的区别?学生接受任务即自由开始发表自己意见,为了维护论坛讨论秩序,要求学生使用跟贴方式(就是学生的发言贴排列在教师主题贴下面)发贴,这样教师和其他学生都能方便地阅读同学的发言。在教学讨论区进行活动的同时,教学答疑室也展开了师生对话,在这里教师主要引导学生如何来分析该话题,提示学生可以从两次战争发生的原因、动武的程序、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违反了国际法基本原则等方面进行比较,学生在受到启发后纷纷发表自己观点,教师也对同学们的观点及提问给予解答。学生在经过教学答疑室的充分交流后,再将自己形成的成熟观点总结后发贴陈述在教学讨论区。当第一个话题的讨论分析基本完成后,教师再发贴下达第二个讨论主题:这次美国对伊拉克动武对国际法基本原则带来哪些负面影响?一场新的讨论又重新上演。

3、对学生在网上教学活动中的表现由教师点评并打出平时成绩。这一环节主要目的是让学生从教师那里得到自己学习效果的反馈,也起到诱导学生的潜在的学习激情与学习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

    举例:对于一晚上的网上教学活动,教师除了在活动进行的同时对学生观点及表现点评外,在活动结束时还打出本次活动每位同学的分数,分数按照一定比例记入《国际法》的平时成绩,对于活动中表现比较突出的同学在下次上课时点名给予表扬。

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中多门课程已按照该模式开展了网上教学,如《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公司法》、《外国法制史》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二、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面授辅导

   传统教学模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在教学的方式采用从书本到书本,从概念到概念,关注的是向学生灌输了哪些知识,以法律知识的掌握作为最终的目的,结果是抑制了师生交流,学生缺乏主动学习、独立思考的意识。在教学内容上,传统教学模式采用系统讲授法,注重对立法或学术观点的介绍、分析和评价,忽视研究我国法律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实际经验,结果是理论与实践脱节,导致学生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现代案例教学主要表现为教学内容围绕案例的讨论分析而展开,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评判,学生则积极投入讨论并自由发表见解。它的优点在于:(1)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成为课堂教学的中心;(2)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推理的能力和表达能力,学生通过主动的探索不仅获得了一个在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则,而且还亲身感受到了获得知识的过程,体验到了法律的思维方法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3)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案例教学法通过给学生提供一种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模拟临战的机会,使其法律职业的思维能力和技能得到充分的训练。[1]

电大开放法学教育引入案例教学法,对案例教学法的呼唤比其它普通高校更为迫切。首先,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目的是"旨在通过课题的研究和试点工作,探索并构建广播电视大学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和基层需要的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根据这一目标,电大教学在培养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培养规格上,应更为强调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2]其次,开放教育法学专业主要是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性高等专门人才,从这一目标出发,就要求学生在毕业后要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能满足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的需要。并且由于学员绝大多数都为在职人员,工学矛盾也异常突出,在教学中也应适应学生的这一特点,就必须讲求实用性,讲求启发性,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使理论教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员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且灵活运用,举一反三。最后,按照开放教育教学模式的要求面授辅导课在教学时间所在的比例大幅度压减,教师再按照传统的教学方法,在面授辅导课堂上就课程内容进行系统的讲授已不可能。教师在面授辅导中的职责主要是重点难点的提示,组织学生进行教学讨论,对讨论结果进行总结讲解,以帮助学生理解和吸收教材的内容。这些诸多变化对传统的教学方法形成强烈的冲击,迫使笔者对此进行研究和探索,因而案例教学法应成为开放法学教育改革的当然选择。

在开放法学(本科)专业《公司法》的面授辅导课程中,笔者以案例教学为中心,作了一些尝试。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选择典型案例,并事先放在网站上供学员思考。案例教学本意即为典型事例的教学,选取非典型案例实施教学,很可能无法有效或者准确的说明和论证待于讲授的理论要点,因而也就偏离教学的目标。在法学案例教学模式中,典型案件的选取显得尤为必要。笔者为选取典型案例,收集了大量的《公司法》相关案例,根据教学需要对它们仔细筛选,并且尽量做到案例的真实性。为避免学生由于对案例缺乏思考在课堂不敢发表自己观点,笔者在面授辅导前即将要讨论讲解的案例放在电大网站上,并要求每位学员阅读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以便课堂上参与讨论。

第二、面授中以案例引出理论。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一般先讲解相关理论,再举几个案例对理论加以解释和说明,这种案例讨论方法由于只注重对课本理论的解释和说明,其用意过于简单明显,根据刚刚讲过的知识,学生往往不假思索便能判断出案件所涉之法律关系的性质及相关法学原理,甚至直接推断出案件的处理结果,因而导致一种思维上的惰性,无益于教学效果的提升。笔者在讲解《公司法》某一难点问题时,先举出一案例,让学生探讨这一案例会涉及哪些法律问题,该如何来解决,最后再由教师点评,系统的阐述这一案例涉及到的相关理论。例如,在讲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有关法律问题前,先让学生思考一个案例:2004年蓝海有限责任公司、宝贝儿婴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和红叶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儿童服装。三家股东订立了公司章程,并共同出资35万元人民币。其中:蓝海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出资,价值9万元人民币。宝贝儿婴儿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以机器设备出资,价值为11万元人民币。红叶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万元人民币。其后,三个股东决定,各指定一名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然后假设学生是一律师,现其中一股东向你咨询他们设立公司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你会怎样予以解答?这是一个开放性的提问,学生可以就自己的理解发表观点,相互辩论,然后教师再对他们的观点点评分析,系统的讲解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注册资本、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以及《公司法》上关于出资方式、比例、公司设立程序等方面的理论。

   第三、布置课后思考案例。课堂上可以讨论的案例毕竟有限,其他无法一一讲解讨论的案例,要求学员在课后自己思考,遇见疑难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教师请教。

   

参考文献:

1、刘新国:《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与重构》载于中国私法网,http://www.privatelaw.com.cn

2、李文杰:《开放教育模式下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证据学>课程进行案例教学的探讨》载于北京电大网, http://www.btvu.org

3、叶甲生: 论案例教学法与电大法学教育》载于安徽电大网, http://www.ahtvu.ah.cn

4、周宏:《教学模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5、刘焱,李苹:试论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的课堂教学《中国远程教育》2001年第十二期

6、韦润芳:自主学习和面授辅导《开放教育研究》2000年第二期

 

作者介绍:张胜 男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人文经济系文科教研室讲师。



[1]刘新国:《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的反思与重构》载于中国私法网,http://www.privatelaw.com.cn

[2]李文杰:《开放教育模式下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证据学>课程进行案例教学的探讨》载于北京电大网, http://www.btv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