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现代远程教育学会章程(草案)》的修改说明
周晓音
各位代表:
在1996年7月通过的《杭州广播电视大学远距离教育研究会章程(草案)》,迄今已经经过较大的修改,现发给各位代表的是《杭州市现代远程教育学会章程(草案)》。现在我受理事会委托,就《章程(草案)》的修改过程和修改内容作如下说明,请代表们审议。
2002年5月,根据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1年度社团年检的通知”的要求,各社团章程必须按民政部统一提供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进行修改。考虑到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一时无法召开的实际,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决定在理事会范围内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办法进行修改。该章程2002年5月在社团2001年度年检时上报市民政局,经核准生效。
首先本学会的名称已不能涵盖当今远程教育的实践内容,不能反映本学会随远程教育实践发展而变化了的工作任务和性质,学会活动的活力受影响;其次,因为名称的局限,给学会的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带来了不便。为适应新形势下开展学会工作的需要,经各位理事多次提议,学会于2002年3月15日向本会业务主管单位杭州市教育局递交了(杭电大[2002]12号文件)要求将“杭州电大远距离教育研究会”更名为“杭州市现代远程教育学会”的请示,杭州市教育局于2002年3月27日下文(杭教高师[2002]9号)同意我学会更名。根据社团管理有关规定,学会章程须作相应修改,并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与申请更名报告一并上报民政局进行重新登记,时间为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
关于此次内容方面的修改: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的章程范本,第三章《会员》,加入了申请入会的条件,入会程序。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加入了会员大会召开的人数和表决人数,常务理事会召开的人数和表决人数,以及召开的次数和方式,秘书长行使的职权。第五章《经费》,加入了团体财务人员的配备,以及核算、监督、交接,团体的资产管理,财务审计,团体专职工作的待遇等。
第七章《终止程序》,加入了团体终止前的清算,以及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