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1、
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管理, 劝阻吸烟人员到室外吸烟;
2、
图书馆书架间通道应保持通畅;
3、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三懂三会”知识,并对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4、
图书馆应对各种电器设备加强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工作人员下班时关闭所有电源。
设施:
1、
图书馆书库、电子阅览室、资料室、阅览室、采编室防盗设施良好,均配有保安门窗。
2、
图书馆书库、电子阅览室、资料室、阅览室、采编室配备手提干粉灭火器,保养良好。
备注:
阅览室、资料室没有灭火器,需要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