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使用电热器具的规定

 

为了保障我校各部门、处室及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严格控制电热器具的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热得快、电炉等任何大功率电热器具,若发现使用,将收缴电热器具。

2、学校各部门处室(办公室)内原则上严禁使用任何大功率的电热器具,若因工作上的原因必须使用者,须请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标准,并经后勤发展总公司确认,并报保卫处备案。

3、若因违规使用,检查发现后,将没收电热器具,若因此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将依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4、现各处室的电器较多,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操作,下班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的电源,确保安全。

5、保卫处有权对违规在校园内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事件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