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处(室)、部、院: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根据《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校园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集中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车辆:
(一)校内公务用机动车需交验该车辆的行驶证,提交其复印件和用车部门(单位)的证明;
(二)本校教职工的私人机动车需交验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提交上述三证的复印件。
二、办证时间:
2006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三、办证地点:
校翠苑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咨询电话:88935031。
四、办证要求:
如实填报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该表从校网下载)。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保卫处
200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