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处
招生处工作职责
招生处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各类学历生的招生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从学校办学实际出发,负责会同教务处、各学院(部)编制年度招生计划。
二、负责统筹、组织、管理、调整、协调学校各办学单位学历生招收工作。
三、负责统筹管理学校日常各类对外招生宣传及咨询工作,负责招生宣传资料和音像材料的编写、制作、发行。组织接待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来访、来电、来信等咨询。
四、负责组织安排各办学单位进行招生宣传、咨询及生源调查,研究对策。组织招生宣传队伍,进行招生需求调查,深入有关系统、单位、学校实施招生工作,争取优秀生源,建立相对稳定的生源基地。
五、负责编印和管理招生所用的各种表格和材料,包括入学通知书、录取登记表、阅档登记表、新生入学须知等。
六、负责组织并会同人事处,做好招生工作人员的抽调、选派工作,并负责对其进行招生政策和业务的培训,制定招生人员工作制度。
七、负责招生简章(学校概况、专业介绍)的编辑、校对、印刷和邮寄工作。
八、负责新生数据的录入、统计及各种报表,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供新生名册及档案材料。
九、负责对新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写出当年招生工作总结,组织召开招生总结会。
十、会同教务处做好增设、调整专业的具体工作。协同教务处做好专业申报等工作。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并协调好新生入学报到、复查、遗留问题处理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新生户口申报手续。
十二、负责有关招生工作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
十三、开展招生课题的科学研究。
十四、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六、完成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