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学工部、学生处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各类全日制学生思想政治及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学风建设工作,组织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时事政策、法制、道德规范等学习。

二、负责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从政治、思想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学生思想情况,反映学生意见,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

三、负责对各学院(部)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制定学生工作人员的考核标准,会同各学院(部)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不断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负责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系统,把学生素质教育贯穿于学生工作始终。

五、负责全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抓好学生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经常进行党的知识教育。
   六、负责制定、修改与学生管理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使之不断健全和完善,并严格组织实施,提高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七、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学院(部)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工作信息反馈系统,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素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八、负责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等评选和表彰工作。
   九、负责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建立和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和经济困难生补助等制度。
   十、负责建立学生工作网页(站)、电脑管理系统,重视规范的建档管理,指导各学院(部)做好学生工作的建档和管理。
    十一、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积极收集用人信息,指导毕业生就业,办理毕业生的毕业派遣手续,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军训工作和新生接待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违纪的处分工作。

十四、配合、支持校团委、学生会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十七、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八、完成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