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纪检室、监察审计室

 

纪检室、监察审计室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审计室在校党委、行政、校纪委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纪检和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负责具体贯彻和组织实施校党委、行政在纪检和监察工作方面的决定、决议和指示,为党的基本路线在我校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二、负责处理纪检和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研究我校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校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三、根据校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决议和指示,结合学校实际,负责研究制定学校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纪律规定,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会同组织部、宣传部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五、负责受理有关党员、干部管理方面的来信来访。

六、负责调查核实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问题,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12345市长公开电话”、“96666效能投诉信箱”的查实和回复。

七、负责对学校重大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重大物资的采购、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等实施监督。

八、负责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查,协助校党委组织部把好用人关。

九、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学校工作计划,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度。

十、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制度的情况。

十一、负责对本校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政纪、校纪校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负责对本校工作人员执行服务公约、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制定有关制度,定期进行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的检查、评比。

十三、负责对二级管理部门进行日常财务检查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十四、负责对校办企业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

十五、负责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审计。

十六、负责对学校各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七、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十八、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九、完成校党委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