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分配、自负盈亏的非独立法人的办学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远程网络合作教育、非学历教育、社区教育和自考辅导等招生、教学教务、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具体制订、执行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继续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条例。
    三、负责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四、负责开拓与国内外高校远程网络教育的合作办学,抓好招生工作。

五、负责与合作高校远程网络教育的日常联系、沟通、协商,解决办学中出现的问题。

六、负责所属各类教育的教学教务管理,指导、落实、检查所属各教学点日常教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落实各合作高校远程网络教育的各类考试工作。

八、根据教学需要,做好主讲教师、辅导教师、班主任的聘请、指导、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属各类学生的学习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定本部门经费使用和教职工津贴、奖金的分配细则,报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十一、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做好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三、完成校党委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