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08年党员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性,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请各党总支按照《党章》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结合培养考察情况,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发展重点,提出200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请于2008年5月7日前将《杭州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中共党员计划发展对象登记表》交校党委组织部。
附:杭州广播电视大学2008年中共党员计划发展对象登记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0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