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7-1-8 15:08:59

 

 

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杭电大办〔2007〕2号

 

关于做好2007年杭州广播电视大学

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院: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科研意识,规范科研工作的程序,进一步推动杭州电大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方法》,决定即日起启动2007年校级科学研究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2007年校级科学研究课题不设研究指南。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行选题申报。申请立项的科研课题要认真做好选题和查新工作。课题设计要充分反映本课题研究已有的前期成果(如已收集的数据,进行的调查研究,写出的部分初稿等)。

2、本次立项课题包含教学改革科研课题。旨在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加大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推动远程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3、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课题提倡并鼓励研究者深入实际,围绕远程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同时,鼓励对有典型意义的个案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力求研究结果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保证科研课题的质量。

4、申请立项课题的形式不限。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应用软件、应用技术、CAI课件等。

二、课题申报方法:

1、申报人要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在杭州电大科研处网页下载)。其内容包括:课题(或项目)名称、成果形式、参加人员、项目的科学价值和意义、可行性论证、计划进度、经费预算等。

2、校级课题的申报以各部门为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申报。各申报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和特点,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合理安排人员,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各申报推荐单位对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要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在承担单位一栏中盖章。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30日。

3、科研处收到立项申报表后,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请学术委员会举行公开答辩、评审。学术委员将以无记名投票形式,择优立项。

4、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原则上课题负责人不应该承担其他课题的研究任务。

三、课题管理:

1、本次课题立项,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必须结题。

2、作为课题研究成果发表的论文必须注明项目来源,否则不能作为结题和免于鉴定的依据。

3、校级立项课题可以申报上层次的课题。

4、为鼓励青年教师、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本次科研课题立项将特设35岁以下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5、本次校级课题立项资助经费一律为三千元。资助经费分三次下拔:课题立项文件下发日,下拨1/3启动经费;研究过程中,按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1/3研究经费;如期结题,结算清所剩1/3经费。凡逾期未能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学校将根据《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取消该课题项目,并追回学校资助的课题经费。

附件: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学研究 年度课题申报表 

联系人:曹丽萍    联系电话:88935027   

电子邮箱:clp@mail.hzrtvu.edu.cn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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